2007年是落实“十一五”时期广电业发展关键的一年,我省广播电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构建和谐文化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扩大广播电视覆盖和影响,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事业产业的协调发展,不断开创广播电视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始终坚持以宣传为中心,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加强重点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以迎接、宣传、贯彻十七大和宣传海西建设纲要为主线,大力唱响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主旋律,加强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着力做好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宣传。突出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宣传。继续加强“十一五”计划实施进展和“平安福建”的宣传。精心组织好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全会,人大、政协“两会”以及香港回归10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等重大宣传报道工作。继续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典型宣传及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
2.加强节目内容监管。继续强化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的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收听收看,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力度,特别是要依法依规加大对广告、直播热线节目、手机短信竞猜节目、影视剧播放、综艺类节目、互联网视听节目等的收听收看管理力度。建立健全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的管理制度,加强所辖区域内电视台上星频道黄金时段电视剧的播出管理。同时把有线数字电视播出的节目纳入监管范围。继续深入开展低俗之风的清理整顿,着力引导积极健康向上的氛围。省局计划成立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监管中心、省广播影视剧审看审查中心,完善节目内容的监管平台,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理顺关系,强化政府职责。
3.加强和改进评议评奖工作。进一步优化评议员队伍结构,突出专门频道和重点节目、栏目的评议工作,继续办好《视听评议通报》,建立评议反馈机制,提高评议工作实效。设立专项资金,加大精品创作的引导力度,进一步做好各类奖项的选评推荐工作,并突出福建省广播电视奖等省级政府奖的影响力,注重评奖和研讨相结合,通过评奖工作引导和促进我省广电节目创优。
二、(略)
三、积极推进媒体建设
按照“三贴近”原则,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和宣传手段,增强宣传的实效。加快技术革新,不断巩固和加强阵地建设。
1.加强频道频率和节目栏目建设。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要积极推进节目改版和创新,进一步实施精品战略,加快频道频率专业化、品牌化的建设。加强少儿、农业等公益性较强的专业频道频率和节目栏目的建设。市(县)电台、电视台要把面向基层、服务“三农”作为主要任务,积极开办有关节目栏目。省级电视台要积极开办添加手语的新闻类节目栏目。
2.加快推进电台电视台数字化。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要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推进采、编、播和存储、传输等环节的数字化,达到提高节目制作数字化水平和运用媒体资产效率的目的。
3.积极拓展网络新阵地。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要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加强网络广播电视宣传,积极占领网络舆论宣传新阵地。省广播影视集团、厦门广播电视集团等广电部门开办的重点网站,要着力提升技术水平,拓展业务领域,丰富网上节目,培养发展网络受众,进一步扩大网络新阵地的影响力。
四、大力推进广电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新时期“村村通”工作作为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和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要求,积极推动“五个纳入”,努力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要把“村村通”建设和无线覆盖工程建设作为广电公共服务体系内两个重要内容同时推进,同时取得成效。
1.启动新一轮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合本地特点的技术手段实现“村村通”。鼓励距离城镇较近、有条件的农村采取有线光缆联网方式进行建设,边远、居住分散地区采取共用卫星接收方式进行建设,使“盲村”的农民能够收听收看“4+8”套以上广播电视节目。根据省委省政府将新时期“村村通”工作列为2007年福建省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要求和建设资金分级负责的原则,今年全省力争完成3000个20户以上的“盲村”通广电任务。
2.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各地要切实把加强广播电视无线覆盖作为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充分发挥各地现有广播电视无线发射转播台(站)的作用,并落实省、市、县三级无线覆盖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经费,通过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增加转播节目套数、加强运行维护,大力提高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使广大群众能够无偿收听收看到包括中央第一套广播节目,中央第一套、第七套电视节目和省、设区市第一套广播电视节目,县级广播节目等在内的4套以上的无线广播节目和4套以上无线电视节目。根据国家部署,今年要完成列入国家改造计划的转播中央台节目的发射机改造任务。同时根据广电总局审批的频率规划,完成省、市、县高山发射台站改造的年度工作任务。
3.积极推进完成“村村通”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模改数”。根据广电总局关于已建“村村通”卫星接收小前端“模改数”工作部署,采用“村锅”方式,完成我省已建“村村通”2780个村的接收前端模改数的改造任务。
4.着力推进建立落实“村村通”运行维护长效机制。落实各级“村村通”运行维护和各级高山发射台站运行维护经费;创新维护工作机制,落实技术维护的工作机构或人员;加强县、乡(镇)广播电视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以县为中心、乡(镇)为基础、面向农户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力争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县级广电部门设立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中心,乡镇广播电视站成立维护队,并加强维护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小故障不出乡、大故障不出县,确保常年的优质的服务。采取措施,防止“返盲”现象发生,确保村村通,长期通。
五、积极以科技创新推动事业和产业发展
顺应科技发展趋势和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浪潮,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推动全省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数字化改造,推动我省新兴产业的发展。
1.加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的引导和鼓励。依托省广播电视科技委员会的平台,团结全省广播电视系统科技骨干力量,组织学习研讨,及时跟踪直播卫星技术和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发展,推进高新技术在我省广播电视领域的运用,争取在若干实用的领域有所创新。组织技术能手竞赛工作,开展全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评比,提高技术维护水平。认真做好科技奖项的推荐和评比,对获得国家级政府奖和省级一、二等奖的项目进行表彰奖励,以引导鼓励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
2.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要根据中央领导要求和年初省政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按照大容量、双向交互、多功能的要求大力推进网络改造,积极拓展网络业务和服务,推动数字有线电视全功能网的建设,构建联接千家万户的信息化系统。
3.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积极推进数字付费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电视购物、互动电视和楼宇电视等新业务的开发。
4.积极引导非公有经济进入广播电视非新闻类节目的制作生产领域。根据国家有关激励和引导非公有经济进入广播电视非新闻类节目创作生产和做大做强内容产业的部署要求,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我省非公有节目制作单位的调研,听取意见,为其发展提供引导和服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协助做好涉及广播电视行业政策的落实,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市场的繁荣。
六、(略)
七、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按照依法管理、依职能管理、全面管理、全程管理和分类管理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通过依法实施有效的管理,维护广电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和促进广播影视的健康有序发展。
1.坚持依法管理。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各类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等机构的管理,加强频率频道管理。做好播出机构许可证换发工作。加快监管技术和手段的升级改造,配合总局“一个平台、三个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我省视听节目监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监管系统、广播电视机构监管系统、新型视听媒体节目监管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加强广播电视节目播放的监管,认真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加大对非法设置广播电视播出前端、非法开办和合作开办频率频道、违规播映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网络非法传播视听节目、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等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加强广播电视新媒体、新业务的管理。
2.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根据已经公布的广播电视行政主体和行为执法依据,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定规范的行政执法取证、执法、案卷等规定,推进各级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督查。
3.加强法制建设。落实好“五五”普法工作。在省人大的指导下,做好《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积极做好《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管理服务规定》等新颁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
4.认真开展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广播影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加强全省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和社会管理的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广播影视决策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八、积极稳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文化体制改革精神,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广播电视的各项改革工作。省局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试点单位,要着力加强政府节目监管能力、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指导全省广电改革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建设。各级要强化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广电播出机构要规范和完善采编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推进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略)
九、加强行业队伍建设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要求,全面加强广电队伍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和作风建设,努力为我省广电事业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1.加强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继续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三项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保持和发扬广播电视部门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认真贯彻《公务员法》,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2.加强队伍培训和资质认定。切实加强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核和注册工作,做好广电系统职称评审工作、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系统工人等级考试工作等。省广电干校要进一步做好系统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3.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有效治理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等行业不正之风,逐步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继续做好绩效评估工作,推进各级广电部门管理的规范化,加强保密、档案、信息和网络安全等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弘扬广电创业精神,树立广电文明形象,维护和发展风正气顺的良好局面。
4.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政治纪律、宣传纪律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5.发挥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工、青、妇的群众纽带作用,增强系统行业的凝聚力,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省广电协会的换届工作,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关心群众生活,注重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和退休职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