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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期间福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情况
    时间:2008-06-20    字体显示:[ ]     [打印]   [关闭]   [收藏]

  一、概述

  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三十年,是全省广播电视事业从恢复、起步到发展壮大的三十年,是改革创新的三十年。最明显的特征是广播电视内容创新、高新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相互推动;最显著的成效是宣传能力、传播能力、管理能力、发展能力不断得到增强。

  这三十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恢复起步阶段。1978--1984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广播电视新闻宣传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县级广播站(台)均开办本地新闻,传播覆盖网络建设逐步推进。1983年国家提出广播电视“四级办”的方针,福建省广播事业局改名为福建省广播电视局,1984年改为福建省广播电视厅。

  (二)拓展阶段。1985--1991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全省广播电视宣传阵地不断扩大,三明、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市电视台先后开播,福建有线电视台组建,长乐、福清等县级电台开播。随着地市电视事业的发展,建成了全省广电微波专用骨干传输环网;为扩大广播覆盖,开始建设覆盖到县的调频广播网。

  (三)深化阶段。1992--1996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后,全省有线电视发展迅速,各地有线电视台的成立、全省有线电视微波大联网,福建东南电视台开播和上星,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文艺、经济、东南广播等系列台开办,漳州电台成立,三明、龙岩、泉州广播电视报的创刊等,形成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内容专业化发展新的高潮。同时广播电视机构首次年检工作于1996年开始,对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的监管开始纳入重要的管理内容。

  (四)攻坚阶段。1997--2001年,党的十五大后,原福建省广电厅决定开展新一轮创业,2000年实现全省有线电视光纤联网。开办了福建电台交通音乐广播,实行全省调频同频覆盖,为进一步发展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成立了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公司。为解决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问题,完成通电行政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并率先通过国家验收。期间,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福建省政府决定建设新的省广电中心,厦门广电中心启用、漳州广电中心开工建设、宁德广电中心奠基。同时开展了广播电视业“治滥治散”工作,率先开办了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实行了县级电视节目统一在省公共频道播出;部署了收归系统外有线电视网络;全省县级实行“三合一”(局台、两台、台网);完成了无线、有线电视台的合并工作和全省32座中波转播台收归省级统一管理的体制改革。

  (五)提高阶段。2002—2008年,党的十六大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先后完成80户、50户、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部署并开展了“迎奥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于20086月实现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比国家要求提前三年;实施了农村无线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建设,对全省各地的广播电视高山发射台站进行改造。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开始建设并不断完善,顺利完成了党的十六大以来的重要和敏感时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安全指挥调度体系、技术监测能力得到加强。广播电视体制改革深化,省广电集团、厦门广电集团先后成立,实行管办分开。省广电局作为福建省文化体制改革的政府职能转变试点单位,开始推进内容监管体系等方面的建设,积极推进贯彻许可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规范化工作。期间,省和南平、龙岩市广电中心奠基、莆田广电中心封顶、漳州广电中心投入使用。全省广播电视实力得到增强,活力进一步迸发。

  二、广播电视宣传

  (一)宣传阵地建设取得较好成果。继厦门、福州电视台之后,在“七五”期间,莆田、三明、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等地市电视台先后相继开播。1993年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推进系列台改革,东南广播公司、福建经济广播电台、文艺广播电台也相继成立,福建有线电视台1991年成立;东南电视台1994年成立;福建电视台1999年开播新闻频道,成为全国第一家新闻频道。同期,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推出音乐交通频道和都市生活频道,并将系列台整合成新闻信息综合频道、经济频道、音乐交通频道、都市生活频道,使广播节目更具有专业特色,更好适应广大群众的收听需要。在“十五”期间,福州电视台少儿频道、福建电视台少儿频道先后开办,福建海峡电视台、厦门电视台卫视频道相继上星播出,晋江、福清两个县级广播电视台电视频道先后开办。据统计,2007全省共有广播电台10座、电视台10座、广播电视台63座。全省共开办公共广播节目86套(省级6套,地市级21套,县级59),全年制作广播节目226057小时,共播出499828小时47分。全省共开办公共电视节目37套(省级10套,地市级25套,县级2套),全年制作电视节目50250小时,共播出319756小时04分。

  (二)广播电视宣传改革不断深化。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省电台恢复了《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宣传报道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1983年开始改革新闻报道,实现正点和半点新闻播出;1989年推出了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宣传方式,新闻改革更加注重可听性;1993年推进系列台改革,广播宣传专业化不断深化。福建电视台恢复开办之后,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使用引进的录相机、摄像机进行节目采编,自制节目能力加强,1981-1990年之间,自办节目从每周3次提升到每天都有,且开办了第二套节目。19927月,福建电视台《福建新闻联播》正式开播,全省建立了新闻联播制度。省有线电视台专业频道的开办,推进了专业化改革,形成内宣与外宣、综合与分众化相结合的宣传格局。进入新世纪以来,设区市广播电视宣传也积极推进改革,形成了分众化的传播格局。县级广播站在1980年就开始了广播宣传改革,上世纪九十年推进了调频广播,改革了传统的三段式广播。随着各地有线电视台(站)的开办,县级电视宣传为中心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成为当地最重要的新闻传播媒介。随着全省有线电视光缆联网的完成,省、市、县各级广播电视传播能力得到极大增强。

  30年来,各级广电媒体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改进报道方式,认真做好党的基本路线、理论、方针和发展改革的宣传,精心组织并较好地完成了一系列重要活动的宣传,新闻宣传报道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得到显著提高,为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得到加强。加强宣传管理,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原省广电厅1987年成立编务会,1991年建立宣传例会制度,1994年和省两台联合组建厅编委会,及时部署各个阶段的宣传工作。各级广电部门也建立健全了编委会或宣传例会制度,较好地坚持了正确舆论导向。1991年、1992年,原省广电厅下发了加强地(市)、县(市)、乡镇广播电视宣传和有线电视宣传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特别是2000年以来,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加大了节目的监管力度,按照广电总局17号令规定,重点治理了广告超时超限、电视挂角、违规医疗医药广告,取得明显成效,公益广告的播出比例有了较明显的提高;加强了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的管理;开展了净化荧屏声屏统一行动。2008年经省编办批准,成立福建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提高了节目监管的科学化水平。

  (四)广播电视对台对外宣传得到提高30年来,全省对台对外宣传的能力不断提高,对台对外宣传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一是传输覆盖水平提高。2005年初,国家广电总局审批开办了福建海峡电视台和厦门电视台卫视频道,覆盖北美、东南亚和台港澳地区,厦门卫视还覆盖欧洲。二是节目输出和交换有了进展。1998年福建电视台成立了以国际部为依托的“福建电视对外节目协作网”。2004年,各成员台联手合作摄制 20集大型系列纪录片《闽台情缘》。东南广播公司每年都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部等对台专业电台开展各种形式的协作、联播,形成强有力的对外宣传声势。东南电视台还与泉州、漳州电视台联合制作有关宣传福建的专题节目,在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中国报道》、《走遍中国》等栏目播出。“福建电视对外节目协作网”采制多部专题片、纪录片,选送美国、日本、欧洲等地媒体播出。三是与境外机构的交流合作不断深化。19993月在德国西南三台举办了“福建电视周”展映活动。19981999年,东南电视台与台湾华夏电视台合作,实现了东南电视台节目在台湾落地。20034月东南电视台与台湾太阳卫视合作,每日提供1小时专题类节目,在太阳卫视每天晚上黄金时段播出1997年,福建电影制片厂和台湾永真电视电影公司合拍的40集电视连续剧《台湾第一巡抚》,在台湾播出后取得了较好的收视率;1999年,与台湾新纪元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合作拍摄40集电视连续剧《小丈夫》、《秋月》。19992001年泉州电视台与澳门广播电视公司合作,连续成功举办两届泉州电视节。省广播影视集团于2005年在香港成功举办“情系香江·相约东南”大型系列文艺晚会,2006年与中华文化联谊会、台湾东森媒体集团等在台北联合主办“情声艺动·相约东南”大型电视晚会;2007年在台中和2008年在台中、台南成功举办“妈祖之光”晚会。这些晚会均通过闽台两岸的电视媒体向海内外现场直播了晚会盛况,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五)广播电视精品不断涌现。1991年至2000年有140件广播电视作品获国家级奖项,2001年至2005年底有21件广播电视作品获得国家级政府一等奖,2006年至200727件部作品获国家级奖项。1992年至今共有25部作品获得“五个一工程”奖。福建电视台记录片《祖屋》获美国国际影视节目“银屏”奖。福建电影制片厂故事片《混在北京》获十三届“大众电影百花奖”四项奖,故事片《男孩女孩》在获童牛奖外,又获俄罗斯等国际奖,《我的母亲赵一曼》被指定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重点影片等。由泉州市广电中心投资拍摄的电影《一轮明月》获得了电影华表奖,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由福建电影制片厂制作的电视连续剧《台湾第一巡抚》获1998年全国对台宣传节目二等奖、《海有多宽》和《鸽子与海》分获第1920届飞天奖三等奖、《施琅大将军》获第十届全国五个一奖;福建电视剧制作中心制作的电视剧《爱与仇》、《多思年华》、《百姓有约》、《命运承诺》分别获得第11151823届飞天奖三等奖;福建省广电局积极开展电视新闻奖、电视社教奖、广播新闻奖、广播社教奖、广播文艺奖、广播剧奖、播音与主持人奖等7项省级广播电视奖的评选工作,2006年以来共有1356件作品获省级政府奖。

  三、广播电视事业建设

  经过努力,全省已建成多种传输手段相结合的传输覆盖系统,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广电综合人口覆盖率居全国省市区前列,极大维护和发展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2007年全省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97.05%98.25%。全省无线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92.73%84.47%;全省农村广播覆盖人口2233.74万人,电视覆盖人口2268.75万人,综合覆盖率分别为96.39%97.90%;全省农村无线广播覆盖人口2112.39万人,电视覆盖人口1918.342万人,综合覆盖率分别为91.15%82.78%

  

  (一)无线覆盖工程建设不断完善。1、调频广播: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有线广播大幅萎缩。1987年,原省广电厅在诏安县进行有线与调频相结合建立农村广播网试验,并获得成功。1989年积极推动调频广播网建设。1993年原省广电厅开始实施县(市)第一轮调频网建设。到1994年,全省各县(市)至少有1套调频广播节目,其中有22个县(市)拥有3套调频广播节目(除自办1套外,还完整转播中央台、省台两套节目)。1995年全省组织实施第二轮调频广播覆盖计划,到1998年全面完成,全省各县(市)均能收听到三套以上的广播节目。全省调频发射转播台从1991年底的39座增加到2007年底的97座,调频广播成了广播覆盖的主要技术手段之一。2007年开始实施无线覆盖工程,分期对转播中央和省广电节目的发射台进行改造,“十一五”期间共计划投入资金1.03亿元,绝大部分的高山发射台站得到重建,大大提高了无线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率。2、中波广播:全省共有中短波转播发射台36座,发射机98(不含实验机和备份机),功率1324.500千瓦;调频发射转播台97座,发射机207部,功率163.170千瓦。2003年列入西新工程改造后面貌焕然一新。3、卫星地面收转系统。全省共有卫星地球站1座,移动卫星转播车4辆。4、微波传输线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成为全省有线电视联网的重要手段,现成为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输的重要备份手段。2007全省共有微波站289座,微波线路9385.78公里,其中数字微波线路1572.98公里。

  (二)“村村通”工程向纵深方向推进。1.乡镇和行政村广播电视覆盖建设。1996年,全省各级广电部门认真实施“百乡千村”广播电视覆盖建设,完成了90多个乡镇和近1000个行政村的覆盖工作。1997年、1998年实施了农村广播电视建设工程,解决了2000多个行政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问题。1999年,实施第一轮“村村通”工作,提前完成了1657个广播盲区行政村和1721个电视盲区行政村“村村通”的建设工作,率先在全国通过国家验收。2.自然村村村通建设。2000年至2002年,全省共完成120080户以上盲点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建设任务。从2004年开始,国家部署了5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全省共筹集资金8295万元,完成了197950户以上广播电视“盲点自然村”和421个“返盲行政村”的任务。2007年开始实施“十一五”时期的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并完成了3722个自然村任务。2007年底,部署了“迎奥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于20086月顺利完成了任务,共完成9422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的任务。筹集省级补助资金9200万元,从2007年至2008530日,全省共有131442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村村通,提前完成“十一五”时期“村村通”任务,使得广大山区的群众能及时收听收看到北京奥运会的广播电视报道。

  (三)有线电视联网建设水平较高。1.初期建设快速。有线电视是30年来广电系统最为重要的技术革新。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我省一些乡镇和社区试办,作为传播电视节目的主要手段并播放录像。1991年福建省有线电视台建立之后,加快了有线电视的普及。19933月起,全省启动有线电视微波大联网工程,到1994年联网一期工程基本结束,完成绝大多数地、市、县城关的入网,入网终端户数突破100万户。1993年经省物价局审批,有线电视收取收视维护费10/月,这一政策极大促进了发展。1996年全省90%左右的乡镇、60%左右的行政村建成了有线电视网络。2.光缆联网持续推进。从1997年起,全省开始建设广播电视光缆专用网,并建成三个环网,20006月与国家广电干线网顺利联接,10月全省光缆网络如期开通了与中央台及24个省市的联通。1997年通过开展治滥治散工作,实现县、乡广电垂直管理,乡镇广电系统外开办的有线电视网络绝大部分回收广电系统,为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十五”期间,各地加快市、县城区有线网改造和县乡村光缆联网工作,2001年全省有98%的乡镇和56%的行政村实现联网,到2002年全省有220多家系统外企事业单位网络与广电部门实现联网;2007年全省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干线网络总长13.38万公里,全省有线广播电视总用户数达490.59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51.29%,其中,农村有线用户达252.88万户,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41.70%2008年,全省1001个乡镇中已有988个实现县乡联网,占98.7%15113个行政村中已有11078个实现县乡村联网,占73.3%

  

(四)广播电视中心大楼相继建成。为满足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各地积极建设现代化的广播电视中心大楼。1985年奠基的福建省广播电视中心大楼于199112月建成;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厦门市、三明市、泉州市、福州市、宁德市、漳州市、龙岩市、南平市的广播电视中心大楼相继落成。如今,全省大部分的县(区)一级广播电视中心大楼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新的福建广电中心已经完成选址、方案设计和资金拼盘等前期准备工作,经省政府批准投资概算9.15亿元,于20017月奠基后正式投建,2008年基本建成。

  

  (五)数字技术广泛运用。数字化技术是广电事业发展又一重要的革新力量,正在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1.早期数字化工作。1991年起,原省广电厅开展计算机网络建设,大力推动计算机在新闻编播自动化方面的应用。19949月,开始建立广播电视卫星上行站。19961月,成立广播电视科学技术委员会,加强对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应用的指导。从1997年起,东南电视台、福建人民广播电台、东南广播公司节目采用数字技术,实现“亚洲二号”卫星转播,解决了省级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全省的问题。2.数字化运用逐步普遍化。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省级广播电视台实施内部数字化改造,1999年省电视台新闻频道开播,就采用数字硬盘播出技术。“十五”期间,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数字化技术改造力度加大。2000-2001年度,省电视台《非线性新闻综合网络系统》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002年,省电视台配置了全新数字电视转播车。“十五”期间,各设区市级电台、电视台内部也都进行了数字化改造。到2005年底,全省大部分县级广播建立了音频工作站。3.有线电视数字化快速推进。2002年省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开展了数字电视试验。2005年,厦门、福州、泉州、漳州等市基本建成数字电视平台,并进行了小区试验。2007年,全省全面启动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福州、泉州、厦门、漳州等市有线数字电视进展较快,全省数字电视用户达75.81万户。

  四、广播电视行业管理

  (一)日常管理逐步规范。全省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省广电局成立了电视剧本审查小组和电视剧完成片审看小组,加强了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的管理,开展了全省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的年检工作,完成了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境外电视剧引进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1996年以来,开展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年检工作,2000年以来,全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有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频率频道与节目套数、节目设置范围调整和变更台名、台标、呼号的审核报批工作。

  (二)法制工作不断加强。199212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全省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对音像市场、影视市场、卫星电视、设施保护以及广播电视宣传纪律等方面的行业稽查,促进了广播电视健康发展。多年来持续开展了广电设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促进了广电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工作。2004年贯彻行政许可法以来,全省各级广电行政部门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法制工作得到加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据统计,全省广电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获得省政府颁发和广电总局颁发的执法证已有1320名,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

  五、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一)有线电视网络管理体制改革循序渐进。根据国办发〔199982号文件精神,2000年省政府同意组建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的方案,20014月成立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正式成立公司,并着手推进全省各地的“网台分营”工作,厦门、龙岩等地也成立了网络公司。

  (二)中波发射台上收管理顺利完成。根据中央要求,2000年实现34座中波台改为隶属省级广电部门的转变,并于2001年组建了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统一管理省微波总站、发射总台和中波台系统,实现无线传输发射系统的管理体制整合。

  (三)播出机构职能转变任务较快完成。2001年根据广电总局部署,推进省、市两级播出机构职能转变。同年6月,省级有线电视台和无线电视台实现合并,7月,各设区市都完成了合并,除厦门、福州、泉州保留原有电视频道外,其余设区市电视频道均压缩为两套节目。

  (四)广电体制改革逐步展开。2001年省广电局开始研究集团化改革方案。2002年经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批复同意,厦门市于2003年被列为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单位。2004年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厦门广播电视集团等两个集团先后挂牌成立。

  六、广播电视经营创收

  (一)经营创收迅速增长。1986年全省广电系统预算外收入560万元,1990年达到3233万元。2000全省广电系统企事业单位实际创收收入13.07亿元;2005年达到22.80亿元。“十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也有了较快增长,全省广电系统新增固定资产7.89亿元。2007年,全系统创收收入达27.91亿元,其中:广告收入13.79亿元,占总创收收入的49.42%;网络传输及收视费收入10.78亿元,占总创收收入的38.66%。全系统实现增加值16.54亿元,较上年增长11.76%;全系统资产总额达77.19亿元。全系统负债总额26.59亿元。广电行业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有了新的较大跃升。

  

  

  (二)影视制作业得到提升。2007年,全省制作广播剧81664集,制作电视剧6162集,制作动画电视241集。全省社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机构共38个。2007年,社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经济总量明显提高,全年创收收入12356万元,较上年增长1.78倍。总创收收入中,广告收入9611万元,占77.78%,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1377.02万元,占11.14%。全年实现增加值4688.24万元,较上年增长3.65倍。资产总额达5.19亿元。近年来,全省电视动画产业得到发展,主要集中在厦门和福州。厦门等地车载电视、楼宇电视也得到发展。2008年,福、厦两地列入国家地面多媒体广播试点城市。

  七、广播电视队伍建设

  (一)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增强。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省广电系统认真开展了“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全省各级广电媒体认真开展了“三项思想教育”活动等,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1992年以来,有27个单位获得“全国广电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广播电视先进县”等称号,26位同志被评为“全国广电系统先进工作者”等,15位同志获得“全国广电技术能手”称号。

  (二)资格认定工作逐步推进。2005年以来,组织了全省首批4653名播音员、主持人和编辑记者参加全国资格考试;1991名首批安全播出岗位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等,加强了广电系统的职业资格的准入认定工作,3969人已取得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和编辑记者执业资格证书。2005年在省职改办支持下,成立了全省广电系统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结束了依托其它省评定播音系列高级职称的历史。

  (三)文明行业建设日益加强。先后有漳浦、闽侯、古田、泰宁等县获全国广电先进县表彰。全省广电系统持续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创建活动,推进了全省广电行业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省共有3个单位被评为全国级“青年文明号”,20个省级创文明行业示范单位;省广电局机关连续五届被省委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被省委授予第四届党建先进单位。全省广电系统从2002年开始连续6年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广告超时、插播过多、医药广告太多太滥问题,开展了全省性的专项整治工作。多数市、县广电部门开通了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提高了有线电视服务质量。全省广电行政机关普遍实行“六公开一监督”,提高行政效能。

  (四)队伍不断壮大。随着广电事业的发展,从业人员不断增加,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队伍不断壮大。2007年全系统从业人员19170人,其中:管理人员2387人、专业技术人员7391人、其他人员9392人。全部从业人员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19人,本科及大专学历9503人,高中及以下学历9548人。全部专业人员中,高级职称535人,占7.24%;中级职称1892人,占25.60%

  1978-2007年全省广电系统从业人员表(单位:人)

项目

1978

1980

1985

1990

1995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职工人数

4694

7800

6002

7886

7304

14400

14266

16271

15837

17352

17670

19098

19747

专业技术人员

-

-

-

-

3168

4601

4797

4826

4420

6074

6794

7499

7657

高级职称

-

-

-

-

-

230

247

269

211

358

425

447

562

中级职称

-

-

-

-

-

1477

1515

1488

1285

1550

1661

1860

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