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来,福建省广电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广电总局(部)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取得了各项事业产业的长足发展,不断开辟广播电视工作的新局面。
一、舆论导向正确有力
福建各级广电部门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福建改革开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1.舆论氛围积极向上。福建各级广电部门始终把舆论导向作为工作首要任务。宣传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断健全,把握有力。原省广电厅1987年成立编务会议,1991年建立宣传例会制度,1994年和省两台联合组建编委会,认真部署各个阶段的宣传报导工作。各级广电部门也建立健全了编委会或宣传例会制度,较好地坚持了正确舆论导向。2004年省广电局与省广播影视集团实行管办分开之后,省广电局认真做好中央、省委各个时期各个阶段重大宣传任务的传达贯彻部署。新闻报道力度和影响面不断扩大。1992年7月,福建电视台《福建新闻联播》正式开播,原省广电厅在全省建立新闻联播制度。20年来,各级广电媒体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改进报道方式,积极做好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党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的宣传,集中力量做好改革开放各项事业建设的宣传报道,精心组织并较好地完成了港澳回归、建党周年庆、建国周年庆、“三讲”教育活动、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国全省“两会”和“5·18”海交会、“6·18”项目成果交易会、“9·8”中国国际(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等一系列重要活动的宣传,推进了“平安福建”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工作,多方位、多角度造就宣传声势。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报道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得到显著提高。
2.宣传阵地不断发展。适应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需要,全省各地宣传阵地不断壮大。在“七五”期间,继厦门、福州等市电视台建成之后,莆田(1987年)、三明(1988年)、泉州(1988年)、漳州(1988年)、龙岩(1989年)、宁德(1990年)等地市电视台先后相继开播,南平市电视台原为县级市电视台,1986年开播,于1992年上收南平行署,成为地级电视台。到1990年,全省9个地(市)都建成了电视台。在“八五”期间,福建有线电视台1991年成立(当时为全国第二家省级有线电视台);东南电视台1994年成立;1993年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推进系列台改革,东南广播公司、福建经济广播电台、文艺广播电台也相继成立,展示了福建广播节目各具专业化的特色。在“九五”期间,福建电视台于1998年率先推出公共频道,受到国家广电总局的肯定。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1999年开播,成为全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新闻频道。同期,福建电视台组建了新闻中心,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推出音乐交通频道和都市生活频道,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将系列台整合成新闻信息综合频道、经济频道、音乐交通频道、都市生活频道,使广播节目更具有鲜明特色,更好适应广大群众的收听需要。在“十五”期间,福州电视台少儿频道、福建电视台少儿频道相继开办,福建海峡电视台、厦门电视台卫视频道相继上星播出,晋江、福清市两个县级广播电视台电视频道先后开办。积极落实“广播发展年”部署,省市两级先后共增办了九套广播节目。截止2005年底,福建省共有电视频道36套,广播频率82套,节目制作能力水平大幅提高。2005年全省广播自制节目量达到22.64万小时,电视自制节目量达到4.01万小时;公共广播播出时间452662小时,公共电视播出时间282984小时。各级广电部门积极推进宣传内容、方法、手段、形式等方面的创新和策划工作,典型报道和新闻评论等得到改进和加强。适时进行节目栏目的改版,广电频率频道专业化、品牌化取得一定成绩,同时各地还拓展了网上广播电视节目宣传的新渠道、新阵地。福建省广播电视已成为省内主流媒体,其特殊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强和显现。
3.精品创作硕果累累。20年以来全省共制作电视剧314部2437集;广播剧281部,其中1986年至2000年有64件广播电视作品获全国奖,2001年至2005年底有33件广播电视作品获得国家级政府一等奖。从1992年起共有21部作品获得“五个一工程”奖。福建电视台记录片《祖屋》获美国国际影视节目“银屏”奖。福建电影制片厂故事片《混在北京》获十三届“大众电影百花奖”四项奖,故事片《男孩女孩》除在国内获奖外,又获得俄罗斯、平壤等国际奖,《我的母亲赵一曼》被指定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重点影片等。由泉州市广电中心投资拍摄的电影《一轮明月》获得了电影华表奖,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福建省积极开展电视新闻奖、电视社教奖、广播新闻奖、广播社教奖、广播文艺奖、广播剧奖、播音与主持人奖等7项省级广播电视奖的评选工作和推荐参评国家级奖项,以评奖方式推进宣传工作的创新创优,在“十五”期间共评出省级政府奖一等奖的作品391件。
4.宣传监管成效显著。福建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始终坚持抓好广播电视宣传纪律的规范、贯彻、检查、督促工作。1991年、1992年,原省广电厅分别下发了规范地(市)、县(市)、乡镇广播电视宣传和有线电视宣传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特别是2000年以来,各级广电行政部门依据各项政策法规加大了广告播放、直播节目、涉案影视剧播放等的监管力度。按照国家广电总局17号令规定和关于广告内容管理以及公益性广告播放的一系列文件要求,重点治理了广告超时超限、电视挂角、违规医疗医药广告等,取得明显成效,公益广告的播出比例有较明显的提高;加强了对短信竞猜节目、声讯服务广告播出以及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的管理;开展了净化荧屏声频统一行动,对广播电视综艺节目的低俗、庸俗、恶俗现象进行了整顿清理。省局不断改进广播电视节目评议工作,办好《评议通报》,推进节目创优。
二、事业产业发展迅速
福建省各级广电部门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精神,克服困难,积极开拓进取,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广播电视的总体实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
1.调频广播快速发展。上个世纪80年代末,由于客观原因,有线广播大幅萎缩,形势的发展要求变革有线广播的传输手段。1987年,原福建广电厅在诏安县进行有线与调频相结合建立农村广播网试验,并获得成功。1989年积极推动调频广播网建设。1993年原省广电厅拨款支持县(市)调频网建设,开始第一轮调频覆盖计划,到1994年,全省各县(市)至少有一套调频广播节目,其中有22个县(市)拥有3套调频广播节目(除自办一套外,还完整转播中央台、省台两套节目)。1995年全省组织实施第二轮调频广播覆盖计划,到1998年全面完成了调频广播覆盖计划,全省各县(市)均能收听到三套以上的广播节目。全省调频发射转播台从1991年底的39座增加到2005年底的89座,调频广播成了广播覆盖的主要技术手段之一,也改变了传统节目编排方式,更贴近群众生活需求。
2.“村村通”工程全力推进。1996年,根据原国家广电部的统一部署,福建省各级广电部门认真实施“百乡千村”广播电视覆盖建设,完成了90多个乡镇和近1000个行政村的覆盖工作。1997年、1998年认真贯彻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扶贫开发与小康建设部署,实施了农村广播电视建设工程,解决了2000多个行政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问题。1999年认真贯彻原国家广电部提出的在20世纪末实现已通电行政村“村村通”广播电视部署,实施第一轮“村村通”工作,此项工程被列入当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提前完成了1657个广播盲区行政村和1721个电视盲区行政村“村村通”的建设工作,率先在全国通过国家验收。国家广电总局充分肯定我省这项工作,并于当年12月在上杭县召开了全国“村村通”现场会。在完成已通电行政村“村村通”工程的基础上,福建省自加压力,将解决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作列入“十五”期间工作重点,扎实推进。2000年至2002年,配合省委、省政府的农村“五通”工作,全省共完成1200个80户以上盲点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建设任务。从2004年开始,国家部署了5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福建省共筹集资金8295万元,完成了1979个50户以上广播电视“盲点自然村”和421个“返盲行政村”的任务,比省政府的要求提前了半年时间。截止2005年底,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6.96%和98.1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有线电视联网不断突破。有线电视是20年来广电系统最为重要的技术革新。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我省一些乡镇和社区试办,作为传播电视节目的主要手段并播放录像。自福建省有线电视台于1991年建立之后,加快了有线电视的普及。1993年3月起,全省启动有线电视微波大联网工程,到1994年联网一期工程基本结束,完成绝大多数地、市、县城关的入网,入网终端户数突破100万户。1995年、1996年全省进一步加快有线电视县、乡村联网步伐,全省90%左右的乡镇、60%左右的行政村建成有线电视网络。从1997年起,福建省开始建设广播电视光缆专用网,并建成闽北、闽中、闽南三个环网,2000年6月与国家广电干线网顺利联接,10月全省光缆网络如期开通了与中央台及24个省市的联通。1997年通过开展治监治散工作,实现县、乡广电垂直管理,乡镇系统外开办的有线电视网络绝大部分回收广电系统,为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十五”期间,是我省有线电视光缆联网全面推进的重要时期。各地加快市、县城区有线网改造和县乡村光缆联网工作,2001年全省有98%的乡镇和56%的行政村实现联网,到2002年全省有220多家系统外企事业单位网络与广电部门实现联网,泉州等地进一步落实乡镇网络收归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截止2005年底,全省有线广播电视传输干线网络总长124562公里;全省有线电视用户数量突破400万,达到422.66万户,农村有线电视用户达到207万户。
4.数字技术运用日益广泛。1991年起,原省广电厅积极开展广电系统计算机网建设,大力推动计算机在系统办公自动化和新闻编播自动化方面的应用。1994年9月,福建省开始建立广播电视卫星上行站。1996年1月,福建省成立广播电视科学技术委员会,加强对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应用的指导。从1997年起,东南电视台、福建人民广播电台、东南广播公司节目采用数字技术,实现“亚洲二号”卫星转播,解决了省级广播电视台的节目覆盖全省的问题。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省级广播电视台实施内部数字化改造,1999年省电视台新闻频道开播,就采用数字硬盘播出技术。“十五”期间,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数字化技术改造力度加大。2000-2001年度,省电视台《非线性新闻综合网络系统》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002年,省电视台配置了全新数字电视转播车。“十五”期间,各设区市级电台、电视台内部也都进行了数字化改造。为贯彻广电总局“广播发展年”部署,2004年,福建省广电局筹集451万元资金扶持建设了48个县级广播音频工作站。截止2005年底,全省大部分县级广播建立了音频工作站。2002年省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开展了数字电视试验。2005年,厦门、福州、泉州、漳州等市基本建成数字电视平台,并进行了小区试验。
5.广电经济实力不断增强。1986年福建省广电系统预算外收入560万元,1990年达到3233万元。2000年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企事业单位实际创收收入13.07亿元;2005年达到22.80亿元,其中:广告收入11.13亿元,占总创收收入的48.82% (其中:广播广告收入0.58亿元、电视广告收入10.41亿元、其它广告收入0.14亿元),比2000年增加5.72亿元,增幅105.73%;有线广播电视收视维护费收入6.83亿元,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收入1809.10万元;付费数字电视收入44.54万元。“十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也有了较大增长。2005年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25亿元,较2000年增加0.65亿元,增幅18.06%;实际完成投资3.86亿元,较2000年增加1.56亿元,增幅67.83%;“十五”期间,全省广电系统新增固定资产7.89亿元,广电行业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有了新的较大跃升。为了满足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各地积极建设现代化的广播电视中心大楼。1991年12月福建省广播电视中心大楼建成;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厦门市、三明市、泉州市、福州市、宁德市、漳州市、龙岩市、南平市的广播电视中心大楼相继落成。上个世纪90年代期间,全省共有26个县(区)一级广播电视中心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新的福建广电中心已经完成选址、方案设计和资金拼盘等前期准备工作,经省政府批准投资概算9.15亿元,于2001年7月奠基后正式投建。
五、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各级广电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稳妥推进各项体制机制改革。
1.县乡广电体制改革。根据中办国办(厅字〔1996〕37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1997年联合下发《贯彻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决定乡镇广播电视站统一收归县广播电视局管理,作为县广播电视局的派出机构,其主要任务确定为转播好上级各台站的节目,可自办少量本地广播新闻和专题节目,不得自办电视节目;采取妥善办法,将广电系统外的乡镇广播电视网(含私人开办或承包和有线电视)收归广播电视部门管理;县(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合并为一个播出实体,称为“××县广播电视台”;企事业单位的有线电视台改为有线广播电视站,与当地行政区域有线电视台联网。全省广播电视县乡垂直管理体制改革于1998年基本结束,为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村村通工程建设等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网络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国办发〔1999〕82号文件精神,2000年省政府同意组建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的方案。以省、市、县共同出资方式,2001年4月该公司正式成立,在此基础上,全省各地着手推进“网台分营”工作,厦门、龙岩等地也成立了网络公司。
3.中波发射台改革隶属关系。2000年根据中央要求,省广电局与省直有关部门在开展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了调整我省中波台隶属关系的实施方案,并获省政府同意,实现33座中波台改为隶属省级广电部门的转变(厦门2座中波台隶属厦门广电部门),并于2001年组建了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统一管理省微波总站、发射总台和中波台系统,实现无线传输发射系统的管理体制整合。
4.播出机构职能转变。2001年根据广电总局部署,推进省、市两级播出机构职能转变。同年6月,省级有线电视台和无线电视台实现合并,7月,各设区市都完成了合并,除厦门电视频道五套、福州电视频道四套、泉州电视频道三套外,其余设区市电视频道均压缩为两套节目。
5.管办分开改革。根据中办发〔2001〕17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广电总局部署,福建省广电局开始研究省级广电集团化改革方案。2002年经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批复同意。厦门市于2003年被列为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单位,其方案得到总局审批。2004年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厦门广播电视集团等两个集团先后挂牌成立。
六、行业管理工作不断强化
20年来,全省广电部门逐步适应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要求,加强了管理力度,广播电视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1.日常管理逐步规范。在上个世纪90年代,福建省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成立了电视剧本审查小组和电视剧完成片审看小组,全面落实电视剧生产管理制度,使影视节目制作经营基本纳入了法制化轨道。1996年以来,根据广电总局部署,开展了播出机构年检工作。自2000年以来,全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专用频率频道资源的管理,认真做好有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频率频道与节目套数、节目设置范围调整和变更台名、台标、呼号的审核报批工作。加强了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的管理,开展了全省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的年检工作,完成了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境外电视剧引进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在“十五”期间,全省共审批新设立影视机构13家;完成了电视剧题材立项规划(其中国产电视剧201部共5647集,国产动画片19部共637集)和境外电视剧引进立项规划20部共240集,组织审看电视剧完成片33部698集、动画片6部248集,审查引进境外电视剧15部297集,发放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28部(张)634集,动画电视片发行许可证7部(张)274集。
2.法制工作不断加强。针对广播电视发展状况,福建省先后出台了多部法规,加强了广播电视的法制工作。1986年福建省政府出台《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福建省有线电视管理暂行规定》,1992年福建省人大通过《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1995年福建省政府出台《福建省电视剧制作管理办法》。全省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对音像市场、影视市场、卫星电视、设施保护以及广播电视宣传纪律等方面的行业稽查,保证了广播电视健康地发展。2005年还开展广电设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促进了广电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工作。同时,全省各级广电行政部门逐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法制工作得到加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据统计,截止2005年,全省广电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获得省政府颁发和广电总局颁发的执法证有1215名,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
七、队伍和作风建设不断加强
1.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1992年,经福建省委干训领导小组批准,成立了福建省广电厅党校,加强了原广电厅和省两台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全省广电系统认真开展了“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全省各级广电媒体还认真开展了“三项思想教育”活动等,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促进了各项工作。全省广电系统还积极开展了具有广电系统特点的一系列专项监察和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工作,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1992年以来,有23个单位获得“全国广电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广播电视先进县”等称号,22位同志被评为“全国广电系统先进工作者”等,10位同志获得“全国广电技术能手”称号。
2.资格认定工作逐步推进。根据广电总局部署,2005年组织了全省首批3291名播音员、主持人和编辑记者参加全国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2005年组织了全省1991名首批安全播出岗位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等,加强了广电系统的职业资格的准入认定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全省广电系统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试、播音员普通话水平等级考试工作。省局所属广电干校积极开展本系统从业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工作。2005年在省职改办支持下,省局成立了全省广电系统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结束了我省依托其它省评定播音系列高级职称的历史。
3.文明行业建设日益加强。我省先后有漳浦、闽侯、古田、泰宁等县获全国广电先进县表彰。全省广电系统持续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先后号召全省广电系统向漳浦县广电局(全国广播电视先进县)、古田县广电局(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单位学习,推进了我省广电行业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截止2005年底,全省共评出20个省级创文明行业示范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广电系统从2002年开始连续四年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广告超时、插播过多、医药广告太多太滥问题,开展了全省性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坚决予以纠正。为了提高有线电视服务质量,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多数市、县广电部门开通了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有条件的县实现了投诉自动化,不少窗口开展了优质服务活动,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全省广电行政机关普遍实行“六公开一监督”,提高行政效能。通过努力,行业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