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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广电局、省广电集团,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09年广播电视法制工作要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纲要》和《决定》)为主线,围绕广播影视中心工作开展,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电系统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提升广电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广播电视法制工作上新台阶,服务海峡两个先行区建设。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加强法制建设,扎实做好立法工作
1、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不符合中央政策精神和广电科学发展要求的,要严格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修改或废止。清理结果要及时上报省局,省局将汇总上报国家广电总局。
2、大力开展法制调研工作,加强法制理论研究。要重视开展法制调查研究,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了解法制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典型经验。要加强法制理论研究工作,适时组织广播电视法制理论研讨会,总结实践经验,共同推进系统法制建设工作。
3、积极配合推动省局重点立法项目《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力争于年内完成修订工作。《条例》修订工作已列入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全省广电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省局推动《条例》的修订工作,参与做好意见征集、调研、论证和修改等各项立法环节工作。
4、积极配合做好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立法和司法解释工作。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电影促进法》、《手机媒体服务管理条例》、《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行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重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工作,特别是要积极配合做好《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办法》的论证工作。
二、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纲要》和《决定》的贯彻实施工作。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纲要》和《决定》的学习贯彻工作,深入组织学习宣传《纲要》和《决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积极探索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的新机制,研究提出推进广播电视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
2、进一步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内容合法,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广播电视评议考核体系,建立激励和压力机制,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3、积极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着重研究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配套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以及重大案件集体会办等相关制度。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根据《福建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严格坚持依法办事,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框架中、在法律法规授权的幅度内进行;要坚持合理行政,体现实事求是、过罚相当、教育先行的精神,坚决防止以罚代管,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等法规实施行政处罚。省局今年将根据各地执行《福建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对《标准》进行审核、清理,进一步补充、修订和完善,并计划出台《福建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裁量办法》。
4、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强化依法管理。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不断强化行政审核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等各项职能的执行,做好广播电视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宣传监管,强化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的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和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加大对违规问题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低俗之风的清理整顿;严格执法,重点查处非法设置播出前端、非法开办和合作经办频率频道、非法挪用占用无线电频率和改变技术参数,违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规引进境外节目和电视剧、违规播放广告、盗版侵权播映广播电视节目等;加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做好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和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专项整治等工作。
5、坚持政务公开,深化行政监督。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健全完善预先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办事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要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政务信息的分类公开工作,加大对外对内公开的力度。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监督的各项规定,加强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成立相应的执法检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或暗访等不同方式,综合采用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监察方法,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今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行情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自由裁量权的执行情况等。省局还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及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学习教育,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强化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系统法制队伍素质。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制订相应的学习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广播电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系统工作人员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推进广电行政执法人员的培养和教育工作,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系统依法管理水平和能力的提升。要严格履行《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做好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培训工作。省局将适时组织全省广电系统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或法制培训会,深化系统法制工作队伍建设。
2、扩大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抓好广电系统重点普法对象、重点普法内容的教育,做好社会普法教育宣传。各级电台、电视台要继续发挥广电传媒优势,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要加大法制节目的宣传创新力度,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质量,提升法制宣传引导水平;要进一步扩展法制宣传渠道和传播手段,扩大互联网法制宣传阵地,抓好法制题材的影视创作和广播电视节目创作,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在开展法制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工作的领导,将法制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专门的分管人员和工作职责,制定年度法制工作计划并严格实施;要切实保障法制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要主动争取上级部门的重视和指导,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加强与系统内各级法制工作部门的交流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2009年广播电视法制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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