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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J00203-0800-2009-00010 |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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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09年04月20日 |
| 名 称: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同意风云动画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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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广社管〔2009〕133号 |
|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同意风云动画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批复 |
厦门市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风云动画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请示》(厦广视〔2009〕86号文)收悉。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规定,经研究,同意风云动画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若拍摄制作电视剧、动画故事节目需按有关规定另行申请。 望你局切实负责管理监督工作,督促该公司在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中,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规定。 请风云动画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持此批复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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