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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同意福州融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批复
闽广社管〔2007〕437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时间:2007-12-15    字体显示:[ ]     [打印]   [关闭]   [收藏]
福州市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福州融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请示》(榕广〔2007〕7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州融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汇城、井源居”花园伍荣基等24户境外人士住宅设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接收通过“亚太六号”卫星传送的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资讯台、卫视星空台、音乐台等四套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二、请你局通知该物业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并委托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我局发给“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许可证”,方可接收使用。在这些住宅产权发生变更时,请你局督促该小区物业公司立即拆除卫星电视接收设施。
三、请你局切实加强对接收用户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规政策,不得通过广电有线网络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不得扩大收视范围,确保安全播出。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