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广电局:
你局《关于龙岩有线数字电视频道资源配置规划的报告》(岩广〔2010〕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关于对龙岩市有线数字电视频道的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影视资讯频道”是未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电视节目,应撤销该频道的播出。
二、同意岩广〔2010〕2号文中的其余电视频道的安排。
三、按照闽广事〔2009〕516号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公告、收视服务等工作。特别是春节将至,要保证广大群众收视好。
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