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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FJ00203-0800-2010-00007    主题分类:   公开总目录
   发布机构:   省广电局    发文日期:   2010年01月29日
   名  称:   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同意福州日报社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批复
   文  号:   闽广社管〔2010〕27号
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同意福州日报社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批复

福州市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福州日报社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榕广〔201023号文)收悉。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州日报社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若拍摄制作电视剧、动画故事节目需按有关规定另行申请,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

  望你局切实落实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该单位在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中,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此复。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