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提早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国庆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广电部门认真抓好、抓实安全播出工作,确保不发生非法插播事故、人为责任事故和重大技术事故。二是健全预案,完善应急保障机制,要求厦门市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同安、集美、海沧区局(台)根据实际完成了应急预案修订。三是开展督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从8月下旬开始对全市广电系统各安全播出重点单位和重要部门开展了专项督查,并督促跟踪各有关单位整改安全隐患;对系统外10多家重点卫星电视接收单位、5家户外大屏幕电视责任单位和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IPTV部门进行安全播出督查,并签订安全播出责任状。四是组织演练,提高防范插播能力。8月至9月,厦门市各级广电部门已先后7次开展国庆60周年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演练,参加演练人员达到170多人/次。五是完善安全播出监管手段。厦门市广播电视监测台完成了同安、集美、海沧三区自办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回传工作,将三区自办节目纳入安全播出监测范围,同时建成了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短信平台,健全了安全播出调度体系。六是继续推进“三电”专项斗争工作,加强广电设施保护宣传。9月份厦门市、区两级电台、电视台共播出“三电”专项斗争相关新闻15条、公益广告25条,累计播出265条/次。七是强化值班,认真防范。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重要部门、重点部位的值班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