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广监〔2008〕314号 各设区市广播电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广播电视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9月20日前报送省局行评办。 二○○八年九月九日 报送: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省政府纠风办,省纪委办公厅,省直纪工委,省民评代表第四组成员。 福建省广播电视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广播电视系统实际,特制定2008年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08年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紧密结合广电实际,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落实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关于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坚决制止和纠正虚假违法广告,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建立和完善广告市场自律性管理机制,为建设“海西”两个先行区,推动我省广电事业改革、发展服务。 二、评议对象和重点内容 (一)政风评议的对象和重点内容 政风评议的对象:省、设区市、县(市)广电局机关。政风评议的重点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等; 2、贯彻执行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宣传纪律以及广播电视法规的情况; 3、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执法和文明执法的情况;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建立公示、承诺制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4、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是否主动、认真地加以解决,包括:对广播电视广告经营单位和广播电视网络经营单位,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和经营优势,在经营和运作方面产生自我利益保护而侵害群众利益和企业利益问题; 5、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廉洁从政情况,重点解决和纠正办事不公,有法不依、执法随意、不规范不公正、行政不作为,为政不廉,服务质量差等政风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 (二)行风评议的对象和重点内容 行风评议的对象:设区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县级广播电视台以及广告经营单位和网络经营单位等。 行风评议的重点内容: 1、执行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遵守宣传纪律以及广播电视法规的情况; 2、广播电视节目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情况; 3、广播电视从业人员执行行业自律规定和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 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国家广电总局《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4〕2787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07〕97号)等法规、规定的情况; 5、增加服务项目或变更服务技术手段等的价格报批、听证、定价情况,以及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或限定用户购买指定经营者的商品和乱收费等行为; 6、有线电视网络和无线数字电视的维护、服务承诺践行情况; 7、电视信号传输部门强制用户接受其不必要的服务或购买不必要的商品; 8、开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情况和转播《纠风之窗》节目的情况,开展对本级自办的广播电视节目“视听评议”的情况; 9、广播电视广告依法经营,依法播放的情况; 10、服务基层、服务用户和办事效率的情况。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工作准备、宣传教育、查纠整治、检查评议、总结提高五个步骤。 (一)评议工作准备(2008年9月中旬) 1、健全落实组织工作机制。各设区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以及被确定为评议对象的单位,要适时调整充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 2、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要结合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重点内容和业务工作实际,特别是要结合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解决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和调整充实后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单于9月20日前报省局行评办。 3、选聘民主评议代表。各设区市广播电视局要继续选聘若干名社会各界代表为本单位行风监督员或评议代表。选聘后,要发聘书组织业务培训。 4、做好工作部署。被确定为重点评议对象的部门和单位,在做好工作准备的基础上,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进行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宣传教育(2008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各参评单位要将评议的重点内容通过广播电视、广电网站、专栏、简报等途径,在系统内外公开和广泛宣传,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联系电话),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参与评议和监督。要把行评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三项教育”、法纪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查纠整治(2008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1、问卷调查。①问卷调查表由省政府纠风办统一设计、印制,省局及各设区市局组织发放;也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印制发放;②问卷调查主题范围:工人、农民、个体业主、大中专学生、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街道乡镇工作人员等。(分层面所占比例由省纠风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③问卷调查必须现场填票,问卷由填票人自行填写、密封,统一收管,防止弄虚作假。 2、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查摆当前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政风行风突出问题,既要深入发动内部干部职工进行查摆,又要发挥和依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作用查摆问题。一是要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特别是要开好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二是要充分发挥评议代表和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组织他们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进行经常性的随机暗访,组织专门的暗访组针对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暗访,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意见,查找问题。要认真梳理收集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门别类,并以书面形式报省局行评办,同时向有关单位反馈。 3、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今年9月至11月上旬,各设区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局、有线电视网络经营单位、无线数字电视播出经营单位及其广告经营单位,要集中时间认真开展解决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见闽广监〔2008〕293号文),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于10月10日前另报送省局行评办。深入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对不良广告或违规广告,要坚决纠正。同时,要继续开展全面抵制广播电视节目低俗之风工作。 4、要狠抓整改工作的落实。要坚持边查边整边纠。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要着力于纠,认真整改。在整改工作中,要明确每一项整改工作具体责任单位或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措施,并加强检查督促,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充分发挥评议代表或行风监督员的检查监督和评议的作用,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对整改情况要逐一建档。 5、要注重建立惩防并举的长效机制,寓评于建。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足于建,不断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靠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及时修订行业各类人员行为的自律准则,以规范行为和职业道德,切实强化管理和监督。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和不正之风,对责任人要依纪依规惩处,决不能姑息迁就。 (四)组织开展检查评议 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要组织行评办工作人员、评议代表开展经常性检查、评议活动。主要内容三项:一是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政风行风热线”及新闻媒体所披露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征求意见的情况;三是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看是否做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是否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省局行评办将于今年11月至12月下旬组织开展集中全面检查评议活动。 (五)做好总结,提高工作水平 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要善于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推动工作。各设区市广播电视局要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省局行评办,行评办将于2009年初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总结。对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边评边犯的参评单位,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要从优化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环境的高度来认识搞好广电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应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外树形象,内聚合力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落实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监察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协作抓,社会各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下,结合广电实际、分工负责,条块结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制,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整改、注重实效 坚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纠、评、建并举,把及时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着力解决行业不正之风,践行广电行业服务承诺,不断提高广播电视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巩固广播电视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态势。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级广电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宣传优势,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参与、支持广电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有机结合,建立制度 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到广播电视改革和各项业务工作中去,要与“党建三级联创”工作,“创文明行业、建满意海西”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相结合,形成内在的相互联系的合力,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使政风行风建设更具有活力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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