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工作 12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的通知》(广发〔2007〕122号)。通知指出,各级广电部门要积极引导并鼓励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多生产适合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内容积极健康的影视剧,切实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的管理。并要求各级广电部门要大力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自觉抵制网络色情节目;要加强互联网站管理,依法开展视听服务,对本辖区内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要加大对网上节目内容的监控力度,重点打击传播侵权盗版及含有淫秽色情等有害内容影视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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