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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颁布2008年度电视节目 技术质量奖(金帆奖)获奖结果的通知
    时间:2009-01-05    字体显示:[ ]     [打印]   [关闭]   [收藏]
  12月26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中央电视台发出《广电总局关于颁布2008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获奖结果的通知》,通知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8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评审结果经过一个月公示后无异议,现颁布获奖结果。

  请各获奖单位参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金帆奖)奖励办法》对获奖人员进行奖励,奖金费用由各获奖单位自理。

  获奖单位和获奖人员的奖杯、奖状、证书由总局统一颁发。颁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08年度广电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获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