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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对厦门市人民广播电台调整节目设置的批复
    时间:2009-09-15    字体显示:[ ]     [打印]   [关闭]   [收藏]
 

  闽广事[2004]248

  厦门市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厦门人民广播电台二套节目呼号变更的请示》(厦广视〔2004142号)收悉,经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现批复如下:

  1.不同意厦门市人民广播电台的第一套综合广播更名;

  2.同意厦门市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广播(第二套节目)更名为经济交通广播,播出时称“厦门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交通广播”,其技术参数不变;

  3.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播出呼号播出。

  此复。

  附件: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对厦门市人民广播电台调整节目设置的批复》(广发社字〔20041557)

 

  二○○五年一月四日

  抄送:省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