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省广电集团、省教育电视台:
第二届海峡论坛活动将于2010年6月19日至25日在我省举行。为了做好此次论坛的宣传报道工作,省委宣传部已向各设区市宣传部、外宣办和各新闻单位下发《关于做好第二届海峡论坛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闽委宣〔2010〕35号)。各级广电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宣传部门的统一部署,及早对所辖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有关宣传报道工作做出部署安排和组织实施。
为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按组委会的有关部署,就海峡论坛活动宣传片和广告片的播放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广播影视集团的新闻综合频道、海峡电视台、东南卫视、广播综合频率、东南广播公司和各设区市的主要广播电视频率、频道,从文件下发即日至6月12日,每天播出海峡论坛宣传片(8分钟)1次,播出广告片(15秒)2次(含晚间时段播出1次);6月13日至19日,每天播出海峡论坛宣传片1次(含晚间时段1次),播出广告片3次(含黄金时段1次)。
二、从6月1日至6月19日,各级广播电视的频率、频道每天滚动播出海峡论坛大会开幕预告。
海峡论坛的宣传片和广告片,由组委会文宣中心提供(联系人:陆传芝,联系电话:87854044)。
201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