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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
    时间:2009-09-15    字体显示:[ ]     [打印]   [关闭]   [收藏]
 
      5月16日接到广电总局关于“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黄金时间广告时长严重超标”的情况通报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通知新闻频道进行核查整改。现将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有关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接到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广告刊播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已于当晚调整了广告播出时长,并表示将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违规问题不再发生。同时欢迎并感谢上级部门和电视观众的监督和批评。
 
(发布时间:2008-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