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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08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09-09-15    字体显示:[ ]     [打印]   [关闭]   [收藏]

各位考生:

参加2008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近期可以领取合格证书。领取办法通知如下:

1、报名时所填写的单位是各级广播电视系统内的考生,由辖区的设区市广播电视局统一发放,具体发放办法由各设区市广播电视局通知。单位填写为省广播影视集团,由该集团人力资源部发放。

2、非广播影视系统内的考生,统一到我局人事教育处领取。领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时是应届生的,还应携带毕业证书)。地址:福州市古田路2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7714室),联系电话:0591-83301130

3、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有委托领取函(内容包括:委托理由;受委托人单位姓名;本人签名),并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008年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册

福建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公室

                      2009年4月27

 
(发布时间:200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