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考生:
参加2008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近期可以领取合格证书。领取办法通知如下:
1、报名时所填写的单位是各级广播电视系统内的考生,由辖区的设区市广播电视局统一发放,具体发放办法由各设区市广播电视局通知。单位填写为省广播影视集团,由该集团人力资源部发放。
2、非广播影视系统内的考生,统一到我局人事教育处领取。领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时是应届生的,还应携带毕业证书)。地址:福州市古田路2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7楼714室),联系电话:0591-83301130。
3、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有委托领取函(内容包括:委托理由;受委托人单位姓名;本人签名),并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008年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册
福建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公室
2009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