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人力资源管理>>职称评审
关于确认李影等30位同志播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时间:2006-07-26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确认李影等30位同志播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广职改字〔2006〕8号
厦门、莆田、泉州、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省教育厅、省广播影视集团职改办:
经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第六届播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评审通过,确认李影等26位同志为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柳研等4位同志为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一、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1.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李影、任航、郁莉、宁延玲、赵娜、常远、李万莉、杨海、胡小梅;
2.省教育厅
福建教育电视台:孙洁华;
3.厦门市
厦门广电集团:陆荣盛、杨华、房慧萍;
4.莆田市
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许家骊、程朝晖、许祖珊;
5.泉州市
泉州电视台:宋国良、唐艺斌;泉州人民广播电台:蔡晶;
6.漳州市
漳州人民广播电台:洪爱娜;东山县广播电视台:林嵘、黄瑞红;
7.龙岩市
长汀县广播电视台:沈翔翔;
8.三明市
三明人民广播电台:孙华;
9.南平市
南平市广播电视中心:金恒南;
10.宁德市
宁德人民广播电台:黄小华。
二、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1.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柳研、李霞;
2.泉州市
永春县广播电视台:陈晓玲;
3.莆田市
莆田市涵江记者站:肖峰。
以上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二OO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起计算。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抄送:福建省人事厅职改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广播电视局,省教育电视台。

打印】   【关闭】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