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确认李薇等28位同志播音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广职改字〔2008〕12号 各设区市职改办、省广播影视集团职改办: 经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第七届播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评审通过,确认李薇等17位同志为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李丽莎等9位同志为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姚强等2位同志为三级播音员任职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一、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1、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李薇、梁秋予、杜军; 2、福州市 福州市广电集团:翁猛、林晓红; 长乐市广播电视事业局:李晓; 3、宁德市 宁德人民广播电台:郭海珍; 福鼎市广播电视事业局:叶洪生; 4、莆田市 莆田市广电中心:何莉莉、刘明英、曾朝英; 5、泉州市 安溪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周小玲; 6、龙岩市 龙岩电视台:周健萍; 漳平市广播电视事业局:陈丽瑛; 永定县广播电视事业局:苏宏; 7、南平市 邵武广播电视事业局:金蕾; 光泽县广播电视事业局:池群琦 二、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1、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李丽莎、周密、武燕楠; 2、厦门市 厦门广电集团:黄琳; 海沧区:孟阳; 3、莆田市 莆田市广电中心:林娟; 4、三明市 三明电视台:马岩、丛晶; 泰宁县广播事业局:郑永佳; 三、三级播音员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1、福州市 福州市广电集团:姚强; 2、莆田市 莆田市广电中心:周怀勤; 以上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08年4月28日起算。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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