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荐福建省 广播电视播音专业第三届高级职务评委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闽广职改字〔2008〕17号 各设区市广播电视局,省广播影视集团: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第二届播音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任期至2007年12月止,为保证高级评委会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第三届播音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请各有关单位做好评委人选的推荐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评委必须具备的条件 1.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规定;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获得本系列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的在职聘用人员。 二、被推荐人选从事的专业范围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含闽南语)。 三、推荐程序 1.被推荐人选填报《福建省广播电视播音专业高级职务评委推荐表》(一式两份,可复印); 2.各设区市广电局推荐2名人选、省广播影视集团可推荐10名人选,并签署意见和盖章后报送省广播电视局人事教育处(职改办),审核确定评委人选。 3、闽南语人选由省广播影视集团、厦门市广电局、泉州市广电局、漳州市广电局推荐(符合入选条件人选的推荐名额不限,由省广电局职改办审核确定) 四、评委推荐表报送时间 各单位将推荐评委人选《推荐表》,于2008年7月31日前报送省广播电视局人事教育处(职改办)。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2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陈枝章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301130、13635299082 附件:福建省广播电视播音专业高级职务评委推荐表(略)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