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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09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9-04-01    字体显示:[ ]     [打印]   [关闭]   [收藏]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09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广播电视局,省广播影视集团,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做好全省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做好我省广播电视系统2009年教育培训工作,现将《福建省广播电视局2009年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1、各设区市广电局、各单位(部门)要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通过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2、培训项目计划在执行中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各设区市广电局、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国家广电总局重点培训项目和省局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的选派工作;对于总局的其他培训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积极选派学员参加。

  3、省局培训项目主要由相关处室牵头、省广电干校具体承办。省广电干校要针对广电影视工作需求,积极开发急需的培训项目,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4、注意事项:请各单位接本通知后按照培训计划表确定(或初步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按照参加培训预报名表的要求进行预报名。省广电干校将根据预报名的情况确定具体的办班事项并通知到各单位和参训学员本人。

  (预报名联系电话[传真]0591-8752694713706941885[短信息];电子信箱:lizhuo_fz@yahooo.com.cn。信件邮寄:福州市白马北路253号省广播电视干部学校,邮政编码350001,联系人:李卓。)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2009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干部教育培训是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切实提高干部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基础环节,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基本途径。根据省委《关于做好全省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广电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我省2009年广电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紧紧围绕“海西建设求先行”的工作目标,以开拓视野、提高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为重点,加强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为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培训,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进一步弘扬,广大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理论知识、科学知识、业务知识进一步充实;思维能力、贯彻能力、执行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干部培训的机制更加健全,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1、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思维水平。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切实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2、加强能力建设。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要求,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高效行政能力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以提高素质、更新知识、增强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以提高依法运营管理能力为重点,促进广电各项事业不断发展。 

   3、加强素质培养。围绕广电工作重点,机关干部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以专题讲座和现场授课方式强化综合素质,增加知识储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在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中,大力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专业技术的培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加强全员培训。鼓励全体干部的在职学习,在学习时间、培训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建立干部自学制度,教育和引导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改善干部的文化和专业知识结构,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文化知识层次。 

   四、培训项目

  (一)国家广电总局重点培训项目

  1、领导班子建设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各设区市广播电视局领导班子成员。

  培训期数:省级广电局一把手专题研讨班1期;设区市广电局领导干部培训班5期;县(市)广电局领导干部培训班6期。

  承办单位:总局培训中心,相关高等院校。

  协调单位:省广电局。

  2、专业技术骨干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广播电视播出制作机构新闻、专题部门负责人以及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业务骨干,广播影视技术保障和传输岗位技术骨干。

  培训期数:业务培训班7期;广播影视科技发展战备管理培训班1期。

  承办单位:总局培训中心,总局人才交流中心,相关学术组织。

  协调单位:省广电局。

  3、重点工程人才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广播电视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安全播出工程、走出去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期数:广播影视重点工程管理培训班4期;委托西部地区省级广播影视局分别举办1期重点工程技术业务培训班。

  承办单位:总局培训中心,各省级广电局,相关行业组织。

  协调单位:总局机关相关司局。

  4、管理人才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领导干部,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经理、城市影视经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公司经理,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和新媒体公司经理。

  培训期数:广播电视经营管理培训班2期;法制管理培训班1期;广播影视信息化管理培训班1期;境外卫星接收管理培训班1期;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培训班2期;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培训班1期;电影管理培训班2期;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班4期。

  承办单位:总局培训中心、总局人才交流中心、社会相关培训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协调单位:省广电局。

  5、紧缺人才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广播电视栏目、节目创意策划人员,新媒体管理和市场动作人员,网站管理人员,优秀节目主持人。

  培训期数:短期培训班5期;境外新媒体管理和市场动作人员培训班1期。

  承办单位:总局培训中心,总局人才交流中心,社会相关培训机构。

  协调单位:省广电局。

  (二)省广电局培训项目

  1、一般业务培训项目

  1)文秘培训

  培训对象:机要秘书。

  培训期数:保密教育培训班1期;公文处理培训班1期;全省广电文件加密传输系统业务培训班1期。

  承办单位:省广电局办公室。

  协调单位:各设区市广电局;局机关相关处室。

  2)法制、执法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各级广电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广电管理人员。

  培训期数:行政执法培训班1期;法制培训班(宪法、广播电视相关法律法规等培训)1期。

  承办单位:省广电局办公室主办,省广电局社会管理处合办。

  协调单位:省广电局机关相关处室;各设区市广电局。

  3)财务工作业务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广播电视行业财务工作人员。

  培训期数:全省广播电视会计业务培训班1期;全省广播电视统计业务培训班1期。

  承办单位:省广电局计划财务处。

  协调单位:省广电局机关相关处室;各设区市广电局;省广电集团。

  4)人事工作业务培训

  培训对象:省广电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考务人员;全省广电系统人事管理(含兼管)干部及工作人员。

  培训期数:全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培训1期;全省广播电视人事人才统计培训1期;全省广电系统人事工作研讨班1期。

  承办单位:省广电局人事教育处。

  协调单位:设区市广电局;省广电集团;局属各单位。

  5)党、团、妇委会干部培训

  培训对象:省广电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党、团支部书记、党务干部;省广电局工会、妇委会干部。

  培训期数:省广电局党务干部、支部书记培训班1期;省广电局机关党委、局直属工会、妇委会干部培训班1期;共青团干部培训班1期。

  承办单位:省广电局机关党委。

  2、重点培训项目

  1)管理干部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广电系统三年内新任的县(市、区)广电正副局长;局属单位主要领导。

  培训期数:全省县(市、区)局长培训班1期。

  承办单位:省广电局人事教育处主办,省广电干校承办。

  协调单位:设区市广电局。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广电系统业务、技术骨干。

  培训期数:广播电视高山台技术维护管理培训班1期;广播电视村村通技术维护管理培训班2期;安全播出培训班1期;有线数字电视技术培训班1期;地面数字电视和CMMB技术培训班1期。

  承办单位:省广电干校。

  协调单位:设区市广电局;省广电集团。

  3)任职资格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广电系统采编播及技术工人。

  培训期数:普通话播音员岗位培训班1期;普通话等级测试培训班1期;全省广电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等级技术培训(期数待定)

  承办单位:省广电干校。

  协调单位:设区市广电局;省广电集团。

  4)其他项目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广电系统经营管理岗位(含拟进入CMMB公司的人员)。

  培训期数:广播电视经济实体经营管理培训班1期。

  承办单位:省广电干校;社会相关行业组织。

  协调单位:设区市广电局;省广电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