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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同意福建八套电视节目数字播出平台系统升级操作的批复
闽广〔2010〕244号
    时间:2010-06-17    字体显示:[ ]     [打印]   [关闭]   [收藏]

省广播影视集团:

  你单位《关于福建八套数字平台系统升级操作的请示》(闽广集团〔2010106号)收悉。我局经研究,同意省东南网络公司于2010618日凌晨1点至3点,对福建八套数字播出平台进行系统升级操作。该操作将会引起全省由东南网络公司下传的省八套信号两次中断,每次中断时间约1分钟,并可能引起部分解码器重新搜索而导致部分地区信号中断时间较长。请你单位督促东南网络公司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操作前,通知东南网络公司在全省各设区市的机房,并与各设区市相关播出部门沟通,做好操作前的预告工作。

  2、制定详细的操作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3、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操作,及时恢复节目正常传输,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