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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同意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批复星
闽广社管〔2010〕41号
    时间:2010-02-10    字体显示:[ ]     [打印]   [关闭]   [收藏]

福州市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节目的请示》(榕广〔2009272)22的补正材料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在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快安延伸区第3944号地邱俊明等10户境外人士居住的公寓内设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接收通过“亚太六号”卫星传送的凤凰卫视中文台、凤凰卫视资讯台、星空卫视、华娱卫视、MTVTV8、新知台七套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二、请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并委托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验收,验收表上报我局核准后,由我局发给《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许可证》,方可接收使用。

  三、请你局切实加强对接收用户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规政策,不得通过广电有线网络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不得扩大收视范围,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

  此复。

                                                                           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