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龙岩中元大酒店有限公司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请示》(岩广〔2009〕101号及11月2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龙岩中元大酒店有限公司设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接收通过“亚太六号”卫星传送的香港凤凰卫视资讯台、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星空卫视和阳光卫视等四套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二、请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并委托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验收,验收表上报我局核准后,由我局发给《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许可证》,方可接收使用。
三、请你局切实加强对接收用户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规政策,不得通过广电有线网络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不得扩大收视范围,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
此复。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