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全省农村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工作对口检查汇报会 10月25-27日,省局在漳州漳浦县召开了全省农村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工作对口检查汇报会。各设区市局分管局长、社管科(处)长以及参加对口检查的部分县局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设区市检查组的检查情况汇报,传达了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在全国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今年六月份以来全省农村卫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狠抓落实。各地能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农村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广播电视部门注意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优势,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造舆论声势。三是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协调组织领导下,广电、工商、公安、综治等职能部门之间配合紧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狠抓查处,成效明显。各级广电部门在公安、工商等部门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积极查处非法违规销售和安装使用卫星地面广播电视接收设施。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在这次农村卫星专项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021人次,出动车辆1356辆次,自动或强制拆除了非法卫星天线3394座,收缴非法“小耳朵”531面,没收卫星接收机652台,高频头475个,解码器18台。 会议还就今后的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继续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工作。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继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专项牵头作用,认真履行职责;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加强信息沟通,坚持协作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主动地与公安、工商、安全、综治等协作部门协商,形成合力;要积极争取群众的大力支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不断提高抵御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自觉性。二要继续加大力度查处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打击力度,将管理制度和规定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努力做到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三要继续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地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打击与防范教育、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建立举报制度,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态势;要积极与地方综治部门配合,把整治“小耳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特别是领导责任制考评范围,大力开展“无非法小耳朵社区(村)”活动;要把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与提高农村“村村通”建设水平相结合,坚持一手抓“村村通”建设,一手抓农村“小耳朵”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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