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传媒机构管理 > 卫星电视管理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同意厦门理工学院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批复
    时间:2007-11-28    字体显示:[ ]     [打印]   [关闭]   [收藏]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同意厦门理工学院
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批复
闽广社管〔2007〕407号

厦门市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厦门理工学院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报告》(厦广视社〔2007〕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厦门理工学院在院科研、教学楼设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接收通过“亚太六号”卫星传送的卫视BBC、NHK(收费频道)等二套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加扰节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请上述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并委托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我局发给“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许可证”,方可接收使用。
三、请你局切实加强对接收用户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规政策,不得通过广电有线网络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不得扩大收视范围,确保安全播出。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