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同意厦门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办旅游广播的批复
闽广事〔2008〕107号
厦门市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厦门人民广播电台申请开办旅游广播的请示》(厦广视〔2007〕182号)收悉。经我局审核并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批,同意厦门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办第五套节目旅游广播,播出时称“厦门人民广播电台旅游广播”。
该套广播节目须于批准之日起180日内开播。你局须将其开播时间提前25日报省局,并由省局转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备案。
此复。
二○○八年四月一日
抄送:省委宣传部。